物空間(object space)與像空間(image object):
物空間:光通過光學系統前所在的空間。
像空間:光通過光學系統後所在的空間。
光學基本平面(cardinal planes)、基點(cardinal points),共六個。
主平面(principle plane)、主點(principle point)
焦平面(focal plane)、焦點(focal point)
上圖中,一道光從第一焦點(focal point)發出,經過透鏡,形成平行光,物光與平行光交會在第一主平面(first principle plane),第一主平面與光軸的交點為第一主點(first principle point , H1)。
從第一主點到第一焦點的距離為第一焦距(first focal length)或物焦距(object focal length, f),鏡片第一面頂點V1到第一焦點距離為前焦距(front focal length, ffl)。
透鏡厚度: 。
平行光經過透鏡,聚焦在第二焦點(second focal point)。
對於薄透鏡而言,前後兩個主點恰好是合而為一,在透鏡中心位置。
結點平面(nodal plane)、節點(nodal point)
在薄透鏡統中,通過中心的光線不會被折射。
入射光線與出射光線角度不變。
通過物空間節點的光,會從像空間節點射出,且方向不變。
若物空間與像空間的折射率相同,則主點與節點相同。若不同,則節點會從主點移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