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ser,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 。意思就是:由激發輻射所加強的光。因此,也有人稱雷射為激光,前者為音譯,後者為意譯。
光與介質的三種交互作用:
1)吸收(Absorption)
一介質受到一光子的照射,此光子的能量恰好對應到此介質的一組能階能量差,這組能階能量差可讓光子有機會被電子吸收,使得電子由低能階的價電帶被激發到高能階的導電帶,而使得介質處於受激態或激發態(excited state)。
2)自發輻射(Spontaneous emission)
處在激發態的電子掉回到低能階的價電帶時,會放出光子,此種光子通常稱為螢光(fluorescence)。通常螢光不會有特定方向。
3)受激輻射(Stimulated emission)
愛因斯坦提出,當一激發態介質被相同能量的光子照射時,處在高能階的電子會掉到低能階,同時放出光子,此光子與之前照射的光子具有相同的狀態。也就是說,兩者具有相同波函數,有相同的波長、頻率與相位和相同的行進方向。
雷射的三要件:
1)活性介質(Active Medium)
用以產生雷射光的物質,形式上可以是固體、氣體或液體燃料。
2)幫浦作用(pump)
要產生雷射光的條件是一個系統內處在高能狀態的介質(原子或分子)數目比低能態的介質數目多。
居量反轉(population inversion)
要達到這一狀態,必需打破熱平衡下依波茲曼曲線分布(Boltzmann distribution)的居量狀態。打破的方法可以利用高壓放電、強光照射、驅動電流、化學反應等方法,先提供系統一些能量,使介質吸收這些能量後,躍遷至高能狀態以等待激發輻射時放出光子。
3)共振(resonator)
為了使激發輻射放大的光不斷繼續放大,必需設法使這些光子不要一下子離開,還有機會不斷誘發其它高能狀態的介質。實際作法上都是利用兩片高度反射的鏡片把活性介質拘束在當中,使光子來回激發高能狀態的介質放大輻射,當放大與損失(包括輸出)平衡時即可形成雷射振盪。
雷射特性:
1)光束平行性(Directionality)
2)同調性(coherence)
3)單色性(Monochromatity)
4)高強度(Intensity)
四能階系統:
用來說明雷射系統。
一開始,大部分的電子處在最低能階 (ground state)。為了達到居量反轉的效果,我們利用幫浦機制,將電子打到高能階狀態(外界提供 能量),一般來說,電子會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出部分能量,而來到亞穩態能階(metastable level) 。電子在 能階會停留比較久的時間,如此, 能階才能累積較多電子。一段時間後, 能階的電子會自然躍遷到較低能階 而釋放出光子。當然,電子在 能階的存活時間要短,也就是說,在 能階的電子很快的會回到最穩定的 能階狀態,如此一來,才可以造成 能階與 能階間電子的居量反轉。
若此時有一光子進來(利用共振腔),此光子能量剛好跟()一樣,則在 能階的電子會受激躍遷到 能階,並釋放出一個與入射光子一樣的光子 。(此過程為受激輻射)